规章制度

南平市博物馆展厅管理规定

时间:2014-12-31   所属栏目:规章制度   点击:124次

南博文〔2014〕46号
 
为了规范南平市博物馆展厅的管理及使用,加强展厅文物的展示保护和安全保卫工作,规范展厅的文物的布展、管理、保养等工作,结合本馆实际和特点制定本制度:

 
一、所有展厅免费向公众开放。免费开放时间为每周二至周日,参观时间为冬季:上午9:00-12:00,下午 14:00-17:00,夏季:上午9:00-12:00,下午 14:30-17:30。每周一(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调休)闭馆整修。

二、展厅开放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由楼层巡视安保与展厅管理员共同负责,讲解员即为负责楼层展厅讲解员,开放期间各楼层必须有管理员在岗,不得缺岗。

三、每日8:30展厅管理员与业务部人员同时到岗,使用钥匙(管理员保管)与门禁卡(业务部人员保管业务部人员抽调业务工作后由楼层保安负责)开启各楼层展厅门,开门后管理员应开启各类电器并进行展厅通风换气,业务部负责检查各展柜有无破损,8:55管理员封闭东侧展厅门,9:00正式对外营业。

四、开馆期间楼层巡逻保安必须在2—4层展区内进行巡逻值守不得脱岗,特别关注重点文物存放展厅的安全保卫;门卫保安控制一楼大门按时开放,并做好安全保卫、人员疏导工作,配合一楼登记人员做好参观人员的登记工作。

五、展厅管理员作为责任人,应在当班期间在展厅内来回巡视,维护参观秩序,不得脱岗(无请示且无人替岗情况下离开责任区域超过半小时即为脱岗,脱岗期间发生事故将追究当班人员责任),并做好当班记录。

六、保安及管理员对于观众在展厅内吸烟、拍照、随地吐痰、随地大小便、少年儿童在馆内奔跑、嬉闹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。

七、保安及管理员要制止观众翻越安全护栏、触摸电源插座、插头;对于观众参观时破坏、损伤文物展品者,应控制当事人,及时通知馆领导进行处理;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,要及时组织人员有序撤离,并保证展厅文物安全。

八、每日上、下午闭馆时,展厅值班保安人员、展厅管理员及业务部人员共同对展厅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,确认展厅内无馆藏文物被破坏、丢失,无任何滞留人员和可疑物品后,展厅管理员方可关闭各类电器、电源及展厅门,并通知监控室负责实行安防报警布防。

九、展厅卫生工作由保洁员负责。每天开馆后进行全天卫生保洁,保证展厅清洁,闭馆前进行全面清扫,做到地面无污渍,展柜无浮尘、污迹。

十、展厅管理员(讲解员)从事讲解工作或轮休时,由业务部人员进行顶班值守,顶班人员为当班值守岗位责任人。管理员轮休时要做好钥匙移交记录,接收人要妥善保管好钥匙,并会同相关人员做好开、关展厅门的工作。

十一、展厅文物管理,依据《南平市博物馆展厅文物管理规定》进行管理。

十二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 
 

南平市博物馆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2014年12月30日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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